浙建站计〔2025〕1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我省 2018 版计价依据,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妥善解决计价依据应用过程中有关问题,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八)印发给你们。动态调整和补充的定额项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八)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