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水利】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5-06-23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评审规则的通知》(浙水人〔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

地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钱塘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508号),具体考场、考试场次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在浙江省内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有关业务管理工作,近3年拟申报水利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8:30至7月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考人员登录“高工考试报名”(登录渠道:“浙里办”用户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水学习”—首页导航栏“高工考试报名”;“浙政钉”用户可通过浙里“九龙联动治水”—“浙水学习”登录),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

(三)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报名申请表》(含告知承诺内容)并下载打印签字,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以PDF格式上传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四)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7月14日上午8:30至7月18日17:30期间,登录“高工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场次和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四、考试题型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等3类题型,考试题目根据申报类别随机产生。重点考核考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及省委关于水利重大战略部署、水法律法规、水利行业形势热点和行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政策法规、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分析解决水利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等。

为方便考生复习备考,已在“浙水学习”电脑端设置“高工考试练习”栏目,考生可进行模拟练习。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岗位选择专业类别进行考试,考试类别须与申报评审的专业类别一致。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如因上传照片不规范、信息填错、未上传报名表盖章扫描件等,影响参加考试及成绩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请务必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报名表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定,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已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对违纪人员予以通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考试事项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知情而错过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等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董华飞,0571-87826525;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余晓昊、金晶,0571-86929222/86929039。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报名操作指引.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