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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6〕12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在我省注册并且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其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数据,由企业法人单位汇总上报)。
二、统计调查方式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 版)(附件1)要求,如实填报调查表:建造1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建造2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建造3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情况》、建造4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
企业可选择加密锁或用户名登录的方式进行,未取得加密锁或用户名的企业,向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名单(附件2)后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由省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名单统一生成用户名及密码。
三、统计调查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与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督促本地企业按时完成填报任务,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认真整理、审核与汇总,确保全面、真实和准确。请各设区市将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于2026年6月10日前和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已完成、未完成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4、5)于 2026年6月20日前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报表和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严格按照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数据的填写与自校,并将网上数据打印形成书面报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与企业盖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一同报送至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是指企业纳入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统计数据的咨询成果,填报路径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数字化服务平台--市场服务--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业绩能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审核通过后,再行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提交上报。企业要及时关注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要及时根据审核原因修订数据后重新上报。
(四)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是企业年度检查、评选先进、 信用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和漏报统计资料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给以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联系:省造价管理总站 吕倩倩,联系电话:0571-89892104;技术支持:010—82326699。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汇总表
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名单
4.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已完成企业名单汇总表
5.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未完成企业名单汇总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