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规范全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
附件:《浙江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