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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深化水利领域招投标治理改革,我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以下简称《示范文本(2025年)》)。经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2025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同时停止使用。
二、《示范文本(2025年)》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
联系人:周振华,0571-87826608;田甜,0571-86076933。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pdf
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11日